回火爐高溫回火處理及回火裂痕
回火爐對于工具鋼而言,殘留應力與殘留沃斯田體均對鋼材有著不良的影響,欲消除之就要進行高溫回火處理或低溫回火。高溫回火處理會有二次硬化現象,以SKD11而言,530℃回火所得鋼材硬度較200℃低溫回火稍低,但耐熱性佳,不會產生時效變形,且能改進鋼材耐熱性,更可防止放電加工之加工變形,益處甚多。
在300℃左右進行回火處理,為何會產生脆化現象?
部分鋼材在約270℃至300℃左右進行回火處理時,二次硬化工具鋼當加熱至500℃~600℃之間時才會引起分解,在300℃并不會引起殘留沃斯田體的分解,故無300℃脆化的現象產生。
以淬火之鋼鐵材料經回火處理時,因急冷、急熱或組織變化之故而產生之裂痕,稱之為回火裂痕。常見之高速鋼、SKD11模具鋼等回火硬化鋼在高溫回火后急冷也會產生。此類鋼材在淬火時產生麻田散體變態,回火時因淬火產生二次麻田散體變態(殘留沃斯田體變態成麻田散體),而產生裂痕。因此要防止回火裂痕,建議是自回火溫度作徐徐冷卻,同時在淬火再回火的作業中,亦應避免提早提出回火再急冷的熱處理方式。